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动员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近日,滨州市关工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滨州市社会公益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社会公益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指出,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社会正能量的重要传播者,是关爱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工作力量。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是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回应新时代青少年成长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彰显公益组织社会价值的重要渠道。
《意见》要求,广大社会公益组织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聚焦青少年成长的现实需求,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围绕五个重点开展活动。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老少同声颂党恩、携手奋进新征程”“老少共筑中国梦”“党史学习月”等主题教育活动,依托全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五老”工作室、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精心设计和组织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为主要内容的“五史”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永远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持续推进关爱帮扶。积极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滨滨有爱·关护未来”等公益活动,针对困境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青少年特殊群体开展亲情陪伴、人身安全、经济资助、学业辅导等服务。针对“小眼镜”“小胖墩”、手机沉迷、心理健康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力筛查、口腔检查、脊椎侧弯检查、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联合职业院校、企业公益基金等组织,实施技术赋能服务,为青年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就业指导。扎实构建“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圆梦微心愿”“关爱快递小哥”“五老助青少年健康”“关爱帮扶困境儿童”五位一体的青少年关爱服务体系,让他们切实感受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三是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结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助力创建“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和“零犯罪村居”,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协会从业人员专业特长,开展法律知识宣讲、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等活动。配合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有效做好失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感化和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青少年学业压力、社交焦虑、亲子关系等问题,联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教育工作者、医疗专家和“五老”志愿者等多种力量,通过开通热线、设立心理驿站、讲座沙龙、个案辅导等多种形式,联动社区服务站、“滨滨学堂”等阵地,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不断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守护青少年心理健康。五是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公益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助力开展科技普及、环境保护、体育文艺、诚信宣传、家风传承等方面的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监督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科学、文明上网,营造清朗洁净的社会环境。
《意见》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相关工作,有效激发社会公益组织活力,保证社会组织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关工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优势互补,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关工委牵头指导,有关部门支持、社会组织实施、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格局;要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交流联系渠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互邀参加活动、共同策划实施公益项目等形式,实现公益事业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双促进、双提升”。社会工作部、民政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关心关爱青少年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服务运营管理;要将社会公益组织负责人、骨干志愿者等纳入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各级关工委要探索建立“基层关工委+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组织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大局;要加强资源共用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各级关心下一代基地向公益组织开放,鼓励和支持广大“五老”加入公益组织,参与志愿服务。要坚持典型引路,总结推广社会公益组织在开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