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工委[2015] 14 号 关于表彰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中国关工委 2017-06-12

关于表彰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动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国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关心下一代事业创新发展,中国关工委和中央文明办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592个集体“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金春燮等1692名同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王峰等46名同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于蓝等45名同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荣誉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各地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优秀代表。希望各地关工委大力宣传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关心下一代事业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学习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继续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竭诚为青少年办好事解难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成长的各方面,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关心下一代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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