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蓄能再出发 当好妇女“领头雁”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关工委 2018-12-18

11月15—16日,兴宁区团委、妇联联合在广西团校举办兴宁区2018年基层团组织、妇女组织“领头雁”培训班暨基层团干部“青春引擎”培训班,来自各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各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及村(含农村社区)“两委”女干部共165人参加。

15日上午,广西团校纪委书记、副校长覃超杰做习共青团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专题辅导。覃校长详细传达了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强调,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关系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融汇到思想中、体现到行动中、贯彻到工作中,加强联系和服务妇女工作,增加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

15日下午,由南宁市江南区政协副主席吴春晓《做如何做好群团工作》的专题培训。他从群团组织的政治责任切入,从如何以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应用系统集成方法做好群团工作、怎么样在中心工作和项目工作中更多地体现先进性展开,帮助与会妇干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16日上午,由广西团校原副校长龙润忠做《坚定理想信念 坚守精神追求》培训,他用老一辈革命的光辉历史强调理想与信念的重要性,鼓励大家在做群团工作时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下午,由自治区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方青海做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讲座,他明确了使用互联网思维进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更生动的学法用法渠道,减少青少年犯罪。为了让大家学以致用,方老师以校园欺凌为例,阐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规避、应对校园欺凌,让参训人员能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举一反三。

本次培训为参训人员普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群团工作方法等知识,是一次很好的‘充电’机会,同时促进了彼此的交流。大家表示,接下来将通过学习实践不断将知识运用于工作中,发挥好自身职能,努力成为基层组织实实在在的“领头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