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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组织开展“心手相牵·情暖漳州”关爱青少年活动月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http://www.zgggw.gov.cn/ 2018年01月26日

来源: 福建省关工委

2009年以来,漳州市已连续组织开展了九年的“关爱青少年月”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引起了社会的热烈反响。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在2018年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关爱青少年月”活动。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的要求,紧紧抓住喜庆春节这一有利时机,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开展关爱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失足青少年等特殊群体青少年,就学乐学、就业创业、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情暖漳州”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6日至2月26日

四、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六送”关爱系列活动:

1、走访慰问送温暖。对丧失单亲或双亲的特困家庭子女,孤儿院、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向其赠送节日慰问品和学习用品,组织医疗机构前往义诊义检。(此项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关工委等部门配合)。

2、代理家长送亲情。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通过“爱心妈妈”等“代理家长”形式,开展亲情关怀、心理疏导、安全监护活动,组织无法与父母一起过春节的留守儿童一起吃年夜饭。(此项活动由市妇联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关工委等部门配合)。

3、法律援助送回归。对有吸毒史、刑满释放等失足青少年开展帮教活动,提供法律援助,教育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改掉不良行为,并促其学习、帮其就业。对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开展法律维权活动。(此项活动由市司法局牵头,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配合)。

4、宣传教育送文化。组织“五老”关爱工作团、老年文艺宣传队、帮教宣传队,走进中小学校,看守所、戒毒所,通过文艺演出、讲座报告等形式,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突出“三爱三节”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此项活动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老年大学等部门配合)。

5、安全保护送平安。对中小学生,充分发挥学校综治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网吧监督员等队伍的作用,对他们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思想道德品质教育、远离网吧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预防青少年误入歧途。对染有偷、赌等恶习的青少年,通过基层派出所、司法办、治保会等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此项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配合)。

6、拓宽渠道送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青年农民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同时通过举办招聘会等形式,拓宽就业渠道,帮助他们就业、创业。(此项活动由团市委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五、有关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关爱青少年月”活动是我市关爱青少年群体的长期品牌活动,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培养事业好后人,建设富美新漳州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关爱青少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作为服务广大青少年的有效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要积极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专栏、标语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活动的部署、成效和典型做法,积极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关爱活动的深入开展。

3、要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文明办、关工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宣传、综治、教育、公安、法院、检察院、文广新、民政、司法、卫计、人社、团委、妇联、残联、总工会、老年大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立足实际,组织开展。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推进工作,有关活动情况小结请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委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县(市、区)抓好贯彻落实。

(省关办微支部2018.1.26)